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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設董事七席,監察人三席,任期三年,由股東會就有行為能力之人選任,連選得連任。董事名額中,獨立董事席次共二席。本公司於2018年6月14日股東常會中,選出第五屆董事會成員。董事成員由七位擁有豐富經營管理經驗或學術專長之董事擔任,並由廖世芳擔任董事長;另以候選人提名制度,選出二席獨立董事。
職稱 | 姓名 | 主要學經歷 |
董事長 | 廖世芳 | 學歷:淡江大學建築所、成功大學建築系 經歷:陳信樟建築師事務所助理 |
董事 | 吳聰賢 | 學歷:育達科技大學資訊管理系 經歷:數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
董事 | 林美慧 | 學歷:中國工商專科學校企業管理科 經歷:意象影像處理股份有限公司財務經理 |
董事 | 澄宇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 |
董事 | 汪忠平 | 學歷:廣州暨南大學會計研究所博士、東吳大學企業管理學系碩士 經歷:嘉威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合夥會計師 |
獨立董事 | 連啟瑞 | 學歷:美國愛荷華大學科學教育哲學博士 經歷:國立台北教育大學副校長、國立台北教育大學教授 |
獨立董事 | 陳富美 | 學歷:國立東華大學企業管理系博士 經歷:國立台北科技大學助教、國立台東大學講師兼助教 |
監察人 | 瑞琪投資有限公司 | - |
監察人 | 黃木泉 | 學歷:逢甲大學會計系 經歷:互助營造(股)公司財務經理 |
監察人 | 陳金漢 | 學歷:東吳大學法律系 經歷:漢昇法律事務所-律師 |
多元化政策
本公司「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二十條規定,董事會成員組成應考量多元化,除兼任公司經理人之董事不宜逾董事席次三分之一外,並就本身運作、營運型態及發展需求以擬訂適當之多元化方針,宜包括但不限於以下二大面向之標準:
一、基本條件與價值:性別、年齡、國籍及文化等。
二、專業知識與技能:專業背景(如法律、會計、產業、財務、行銷或科技)、專業技能及產業經歷等。
董事會成員應普遍具備執行職務所必須之知識、技能及素養。為達到公司治理之理想目標,董事會整體應具備之能力如下:
一、營運判斷能力。
二、會計及財務分析能力。
三、經營管理能力。
四、危機處理能力。
五、產業知識。
六、國際市場觀。
七、領導能力。
八、決策能力。
落實情形
本公司董事會組成注重多元化,成員由產業及學術菁英組成,本屆8位個人董監事成員中包含博士三位,碩士一位,董監事具備碩博士學歷比率達50%,具員工身份之董監事成員占比為20%,女性董監事占比為20%,董事會成員之專業能力涵蓋管理資訊、企管、財務、會計、法律等專業領域,普遍具備執行職務所必須之知識、技能及素養,個別董事會成員具備之能力及多元化政策落實情形請參詳如下:
職稱 | 國籍 | 姓名 | 性別 | 兼任本公司員工 | 專業背景 | 營運判斷能力 | 會計及財務分析能力 | 經營管理能力 | 危機處理能力 | 產業知識 | 國際市場觀 | 領導能力 | 決策能力 |
董事長 | 中華民國 | 廖世芳 | 男 | 建築 | ✓ | ✓ | ✓ | ✓ | ✓ | ✓ | ✓ | ✓ | |
董事 | 中華民國 | 吳聰賢 | 男 | ✓ | 資訊 | ✓ | ✓ | ✓ | ✓ | ✓ | ✓ | ✓ | ✓ |
董事 | 中華民國 | 林美慧 | 女 | ✓ | 企管 財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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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 | 中華民國 | 澄宇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 | ✓ | ✓ | ✓ | ✓ | ✓ | |
董事 | 中華民國 | 汪忠平 | 男 | 會計 企管 |
✓ | ✓ | ✓ | ✓ | ✓ | ✓ | ✓ | ✓ | |
獨立董事 | 中華民國 | 連啟瑞 | 男 | 教育 | ✓ | ✓ | ✓ | ✓ | ✓ | ✓ | ✓ | ✓ | |
獨立董事 | 中華民國 | 陳富美 | 女 | 企管 | ✓ | ✓ | ✓ | ✓ | ✓ | ✓ | ✓ | ✓ | |
監察人 | 中華民國 | 瑞琪投資有限公司 | - | - | ✓ | ✓ | ✓ | ✓ | ✓ | ✓ | ✓ | ✓ | |
監察人 | 中華民國 | 黃木泉 | 男 | 會計 財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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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人 | 中華民國 | 陳金漢 | 男 | 法律 | ✓ | ✓ | ✓ | ✓ | ✓ | ✓ | ✓ | ✓ |
本公司已於2019年12月19日董事會決議通過「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包含每年執行內部評估及每三年由外部專業獨立機構或外部專家學者團隊執行,評估範圍包括整體董事會、個別董事成員及功能性委員會之績效評估,內部及外部績效評估結果,應於受評年度之次一年度第一季結束前完成。
2019年董事會績效評估對象、方式、標準、執行單位、及評估結果之運用,以「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為執行依據評估完成,於2020年第一季向董事會提出評估報告,並將評估結果揭露如下。
外部董事會績效評估則至少每三年由外部專家獨立機構或外部專家學者團隊執行評估一次,將於2022年第一季前完成首次外部董事會績效評估,並向董事會提出評估報告,且於公司網站揭露評估結果及改善建議與未來改善計畫或行動。
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之溝通方式
● 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之溝通
(1) 定期性:
每月以電子郵件方式呈送已完成之「稽核報告」予各獨立董事查閱,若有疑問或指示,則以電子郵件或電話方式向稽核主管詢問或告知辦理。
每季於董事會議召開前後,呈報前一季度「內部稽核執行情形」,其內容包含本公司稽核業務辦理情形、稽核發現及異常事項改善情形。
(2) 非定期性:
平時利用電話、電子郵件或會議等方式,溝通如何提升公司稽核價值及增進公司營運效率及效果,若發現有重大違規情事,即依法通知獨立董事。本公司內部稽核主管與各獨立董事之溝通管道多元且順暢。
● 獨立董事與會計師之溝通
經詢問安侯建業會計師事務所,獨立董事與會計師之溝通主要透過年度查核會議、年度查核完成會議或電話會議等方式,溝通會計議題與財報內容。
2019年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溝通情形摘要
日期 | 溝通重點 | 處理執行結果 |
2019/03/14 董事會 |
2018年第四季內部稽核執行情形報告 2018年度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 |
無異議 |
2019/05/14 董事會 |
2019年第一季內部稽核執行情形報告 | 無異議 |
2019/08/13 董事會 |
2019年第二季內部稽核執行情形報告 | 無異議 |
2019/11/13 董事會 |
2019年第三季內部稽核執行情形報告 2020年度稽核計畫 |
無異議 |
依據「防範內線交易管理作業程序」,本公司每年至少一次提醒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受僱人注意相關法令及主管機關之規定內容。並對新任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受僱人應適時提供教育宣導。
本公司已於2019年6月28日針對董事、監察人及經理人進行「防範內線交易」教育訓練宣導,並於新人教育訓練時進行相關宣導,提醒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受僱人注意相關法令及主管機關之規定,且若相關法規更新時,也將適時提供予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受僱人。